第一条 定 义
本办法所指的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参与中国植物保护学会组织开展的各项学术活动,无偿为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和会员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中国植物保护学会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
第二条 注册条件
1.年满20周岁以上,身体健康;2.热爱植物保护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为本会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提供志愿服务所必需的技能和时间;
3.自愿利用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和体能等资源,服务和参与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工作;
4.不以取得报酬为目的,服从安排,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度,遵守中国植物保护学会章程。
第三条 服务领域
1.国际、国内重大学术交流活动;2.植保科技的宣传和科普活动;
3.与植保事业相关的其他公益活动。
第四条 服务形式
1.科技下乡;2. 翻译;
3.学会办公室文秘、档案管理;
4.会务工作,包括礼仪接待和后勤保障;
5.其他。
第五条 权 利
1.参加本会提供的与服务活动有关的培训;2.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3.就学会的学术交流活动对本会建言献策;
4.优惠参加由中国植物保护学会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
5.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第六条 义 务
1.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服从管理,按照本会管理部门的安排,积极参加服务活动;2.自觉维护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及其志愿者的形象;
3.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4. 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注册程序
本会常年接受志愿者加入申请。申请人从学会网站下载填写《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志愿者注册登记表表》,签署本人姓名后邮寄至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院内,邮编:100193),并将电子版发送至cspp62@163.com。经学会秘书处审核合格后,即可成为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志愿者。
第八条 管理和表彰奖励
1.本会针对志愿者参与的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给予培训和指导,提高志愿者参与活动的能力;2.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客观记录每一个志愿者参与活动的内容、时间、成效等。根据已认定的志愿服务时间的长短和贡献,评定等级,授予志愿服务金奖、银奖、铜奖和服务奖荣誉称号、荣誉******。
第九条 附 则
1.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中国植物保护学会秘书处。2.中国植物保护学会视具体情况取消和终止志愿者注册的权利。
附表: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志愿者登记表
附表
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志愿者登记表
编号:C08--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职 称 | 学 历 | |||||
所学专业 | 政治面貌 | ||||||
工作(学习) 单位 |
固定电话 | ||||||
通讯地址 | 邮 编 | ||||||
手 机 | |||||||
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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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语种等级 | 口语水平 | ||||||
身体状况(√)(√(√) | 优 ( ) 良好 ( ) 差( ) | 备 注 | |||||
志愿服务 承诺书 |
1.志愿成为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工作志愿者; 2.积极参加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工作志愿服务。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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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中国植物保护学会意见: (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