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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公告

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作者:-1 发布时间:24-11-19 编辑:
学会第十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学会各分支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保护学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聚焦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目标,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按照《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修订)》和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组字〔2024〕60号)、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4〕28号)等有关要求,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决定开展第十届(2024-2026)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候选人(以下简称被托举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托举人推荐条件
  1. 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在册会员。非在册会员,请及时与学会秘书处联系申请入会。
  2. 被托举人应为1992年1月1日(含)后出生,女性可适当放宽至1990年1月1日(含)后出生。
  3. 围绕“四个面向”,以能力、素质、潜质为标准,重点支持从事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从事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研究方向)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等。
  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托举对象。如隐瞒不报,查实后将取消入选资格,收回青托证书和资助资金。申请人本人应填写个人诚信申报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推荐要求
  1. 推荐主体、指标和要求
  此次推荐工作的推荐主体为中国植物保护学会第十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学会各分支机构,各省级植物保护学会。每个推荐主体可向中国植物保护学会推荐一般不超过1名被托举人推荐人选。
各推荐主体均须有3名推荐专家(其中1名推荐专家为被托举人的责任导师),并填写专家信息及推荐意见、机构信息及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学会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等。
  2. 时间要求
  请各推荐主体于2024年11月29日前将中国植物保护学会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请人信息表(见附件)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版发送至学会秘书处联系人电子信箱。
  3.评审遴选与上报
  学会将按照通知要求和遴选办法,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组建学会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候选人遴选专家组,开展候选人评议,遴选出不超过3名被托举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按要求报送中国科协。
 
附件:
中国植物保护学会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请人信息表

联系方式
中国植物保护学会秘书处
联 系 人 :胡静明、罗淑萍
电  话:010-62815913  010-62811917
电子信箱:cspp62@163.com
 
 
中国植物保护学会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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