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保护学会,各分支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科技三会”的精神,促进学会工作的开展,鼓励和表彰在学会“四服务一加强”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省级植物保护学会、分支机构及工作人员,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届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先进省级学会、先进分支机构”、“第二届中国植物保护学会优秀学会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表彰名额和评选范围
(一)表彰名额
表彰名额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数的1/2。
(二)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省级植保学会、本会分支机构。
2.优秀学会工作者评选范围:在省级植保学会、分支机构、总会秘书处、学会主管期刊编辑部的工作人员;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连续从事学会工作满4年的专职、兼职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团结,坚持依法依章开展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的: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科技三会”的精神,促进学会工作的开展,鼓励和表彰在学会“四服务一加强”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省级植物保护学会、分支机构及工作人员,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届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先进省级学会、先进分支机构”、“第二届中国植物保护学会优秀学会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表彰名额和评选范围
(一)表彰名额
表彰名额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数的1/2。
(二)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省级植保学会、本会分支机构。
2.优秀学会工作者评选范围:在省级植保学会、分支机构、总会秘书处、学会主管期刊编辑部的工作人员;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连续从事学会工作满4年的专职、兼职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依据民政部门、科协和学会章程,按时换届,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度完善;
2、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办事机构团结精干,能够按照学会章程全面、经常地开展各项活动;能按时提交活动总结和有关材料。
3、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发展科技事业的方针政策和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积极组织会员和科技工作者开展活动,在开展学术交流、科普活动、表彰奖励、人才举荐、决策咨询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4、积极加强会员管理工作,对会员进行重新登记,颁发新的会员******,实行会员统一登记号,会员信息资料完整;
5、积极接受省(市)科协、挂靠单位和民政部门的管理,出色完成中国植物保护学会部署的任务和工作;
6、积极探索学会改革新思路和新办法,在民主办会、组织建设、多渠道筹集活动经费等方面,通过改革创新取得显著成绩。
(二)优秀学会工作者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1.认真履行职责,模范遵守各项法律规章***度,热爱学会工作,有开拓创新精神;
2.立足岗位,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在发展会员、整理会员资料,开展学术交流、科普活动、决策咨询、编辑出版、积极组织会员参加总会活动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受到主管单位和挂靠单位的表彰奖励。
3.能及时完成总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向总会及时上报总结和计划。
三、申报和评审要求
(一)先进集体申报要求
1、先进省级学会、先进分支机构的申报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
2、申报单位请按上述要求逐项填写《第四届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先进学会、先进分支机构申报表》(附件1);
3、要求申报材料必须详实准确,以2013至2017年度期间的工作内容为主;
4、《申报表》(用A4纸打印)需要省级学会理事长或分支机构主任委员签名,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并附上电子版,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送我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5、如获得过中国科协、地方科协及其他部门表彰奖励,请附******复印件(一式二份)。
(二)优秀学会工作者评审要求
1.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履行推荐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
2.坚持评选标准,突出工作业绩。评选推荐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而且要考虑其一贯表现,有突出的事迹,得到会员公认,确保先进性和代表性。
3.认真填写《第二届中国植物保护学会优秀学会工作者推荐表》,《推荐表》(用A4纸打印)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并附上电子版,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送我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将在2017年11月召开的“中国植物保护学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表彰。
请各单位认真按照本通知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丽萍、冯凌云
通讯地址:100193 北京圆明园西路2号
中国农科院植保所内中国植保学会
电话(传真):010-62815913/62811917
电子信箱:cspp62@163.com
附件:
第四届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先进学会、先进分支机构申报表.doc |
第二届中国植物保护学会优秀学会工作者推荐表.doc |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