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保学字〔2016〕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保护学会,各分会、专业(工作)委员会:
根据(科协发组字〔2016〕8号)《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本会决定启动推荐候选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1、推荐评选范围:在我国植物保护领域从事科研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一线工作的我国植保科技工作者。不包括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县级以上各级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科协基层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中主要从事行政与管理工作的人员,曾获得过“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
2、推荐名额:中国科协分配本会1名候选人。每个省、区、市植物保护学会、分支机构可推荐1名候选人。总会将通过评审和常务理事会审议确定1名候选人报送中国科协。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良好声誉,在同行中堪称楷模。
(二)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科技普及与传播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工作在科研生产一线,先进事迹生动感人,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为群众所公认。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模范遵守科学道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四)被推荐人必须是中国植物保护学会会员(持有会员登记号)。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1、由各省(区、市)植物保护学会、各分支机构推荐,已被各省(区、市)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推荐的候选人不能重复在学会推荐。
2、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常务理事会将对被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和审议。评审结果将在学会官网公示5天后上报中国科协。
3、推荐工作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切实把德学双馨、事迹感人、创新创业成绩显著的优秀科技人才推荐出来,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四、推荐材料报送时间
各省(区、市)植保学会、分支机构于4月5日(星期二)前,将《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2016)1份及电子版一并报送学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同时报送附件材料1套。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不超过8篇);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地市级以上)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可从http://www.ipmchina.net/cspp/ “通知通告”栏目下载。推荐材料不得涉及保密内容,并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推荐单位评审委员会意见和推荐单位审核意见由总会填写。请省级植保学会和分支机构在推荐时附一份推荐函,注明推荐理由,由推荐的省级植保学会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总会将在4月10日左右召开常务理事会评审和审议,审议通过后总会再通知候选人登录“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quanyou.cast.org.cn)重新填写推荐表、打印(登录密码将由总会通知)。
五、学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100193北京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科院植保所内中国植物保护学会
电话/传真:(010)62815913/62811917
电子邮件:cspp62@163.com
附件:
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doc |
中国植物保护学会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