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保学字〔2015〕03号
各分支机构、会员单位、省级植物保护学会:
根据《中国科协组织推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5〕1号)以及《中国科学院关于组织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14〕206号)、《中国工程院关于做好由学术团体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的通知》(中工发〔2014〕143号),本会作为院士候选人推选单位负责推选2015年院士候选人,本会分支机构、会员单位、省级植保学会具有向中国植物保护学会推选的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推选工作
本会各分支机构、会员单位、省级植保学会负责组织本学科(专业)领域和所在省级行政区划的院士候选人的推选工作。各单位要全面把握中央关于改进完善院士***度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
开展推选工作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要严格按照院士标准和条件推选院士候选人,确保推选工作的公信力。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质量和水平。要强化纪律意识,以优良的作风保证推荐提名工作顺利开展。
凡2015年需推选院士候选人的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国植物保护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关于推选2015年院士候选人工作方案(附件2)开展推选工作。本会同时成立了院士候选人推选专家委员会、材料审核小组和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
凡2015年需推选院士候选人的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国植物保护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关于推选2015年院士候选人工作方案(附件2)开展推选工作。本会同时成立了院士候选人推选专家委员会、材料审核小组和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
二、推选名额
推选名额应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推选院士候选人不受理本人申请以及理事、常务理事等名义的推选。
中国科学院不鼓励多渠道推荐同一候选人。中国工程院实行候选人单一渠道提名,即候选人本人只能接受院士或中国科协两者中的一种渠道提名至中国工程院。欲通过中国科协渠道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可通过本会推选。
三、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
2.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
3.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本学会的推选范围。
4.推选的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即应为195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
5.凡2009年、2011年、2013年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5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四、推选程序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
2.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
3.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本学会的推选范围。
4.推选的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即应为195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
5.凡2009年、2011年、2013年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5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四、推选程序
1.2015年1月12日向本会分支机构、会员单位和省级植保学会发布推选院士候选人通知。
2.2015年1月12~23日分支机构、会员单位和省级植保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如有推选意愿的单位请于1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推选意愿和负责推选工作的联系人(包括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会职务、电话、手机、邮箱)告知本会秘书处。
推选时,须有不少于三名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获得同意推选的结果,将评议结果填入同行专家评议表内(附件3),同时提交反映被推选人主要学术成就的“院士候选人推选表”(附件4)。“同行专家评议表”和“院士候选人推选表”务必于2015年1月23日前报给学会秘书处。
3.2015年2月3日推选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及时向通过初审的院士候选人推选单位通知按照两院通知要求准备候选人材料。
4.2015年2月10日前推选单位向中国植物保护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报送被推选人的材料,材料审核小组组织材料审核。
5.2015年2月11~17日进行公示。
6.2015年2月26~28日学会整理推选院士候选人材料上报常务理事会和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办公室。
五、推选院士候选人材料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初审通过后,按以下要求准备候选人材料):
(1)使用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以下简称提名系统)填写并打印签名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21份,其中原件6份,《提名书》内容要进行脱密处理,由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附件材料: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材料复印件1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1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1套(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超过《提名书》中规定数量的附件材料,可提供目录清单。
(3)光盘一张,内容为使用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提名书》电子文件。
以上材料可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http://www.cae.cn/cae/html/main/col693/2014-12/31/20141231153314508522170_1.html)下载、查询。报送的《提名书》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
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以上材料可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http://www.cae.cn/cae/html/main/col693/2014-12/31/20141231153314508522170_1.html)下载、查询。报送的《提名书》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
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学术团体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纸质件18份,其中原件3份;
(2)《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的附件1纸质件18份,其中原件3份;
(3)《附件材料》的附件1至附件6纸质件1套;
(4)《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由材料提供者提供)2份;
(5)《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出具)2份;
(6)光盘1张,内容为《推荐书》、《附件材料》的附件1的word格式电子文件及《附件材料》的附件2至附件6的pdf格式电子文件(文件大小不应大于50兆)。
以上材料可登录中国科学院网站(http://www.casad.cas.cn/channel.action?chnlid=185)下载、查询。报送的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
上述材料纸质文件请寄至学会秘书处(北京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科院植保所内中国植物保护学会,100193),同时提交电子版。
(2)《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的附件1纸质件18份,其中原件3份;
(3)《附件材料》的附件1至附件6纸质件1套;
(4)《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由材料提供者提供)2份;
(5)《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出具)2份;
(6)光盘1张,内容为《推荐书》、《附件材料》的附件1的word格式电子文件及《附件材料》的附件2至附件6的pdf格式电子文件(文件大小不应大于50兆)。
以上材料可登录中国科学院网站(http://www.casad.cas.cn/channel.action?chnlid=185)下载、查询。报送的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
上述材料纸质文件请寄至学会秘书处(北京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科院植保所内中国植物保护学会,100193),同时提交电子版。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以收到材料为准):2015年2月10日前。
报送的最终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截止日期后报送材料,推荐无效。
更详细的要求可到中国科学院(http://www.casad.ac.cn)和中国工程院(http://www.cae.cn)网站查询。
联系单位:中国植物保护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
联 系 人:王振营、文丽萍
电 话:(010)62811917 62815913
邮 箱:cspp62@163.com
附件:
邮 箱:cspp62@163.com
附件:
中国植物保护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doc |
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关于推选2015年院士候选人工作方案.doc |
同行专家评议表.doc |
中国植物保护学会院士候选人推选表.doc |
中国植物保护学会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