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部门发文
科协组函人字〔2018〕82号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关于做好
创建示范活动集中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创建示范活动集中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相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中国科协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综合处(办公室):
近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下发《关于印发<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评组发〔2018〕2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创建示范活动清理规范工作作出部署。为充分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做好相关工作,经研究并报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处领导同志同意,中国科协决定在科协系统对创建示范活动进行集中清理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科协系统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要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立足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提高创建示范活动实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从严从紧、稳中求进,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清理规范工作不走过场、务求实效,确保科协系统创建示范活动依规
近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下发《关于印发<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评组发〔2018〕2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创建示范活动清理规范工作作出部署。为充分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做好相关工作,经研究并报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处领导同志同意,中国科协决定在科协系统对创建示范活动进行集中清理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科协系统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要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立足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提高创建示范活动实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从严从紧、稳中求进,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清理规范工作不走过场、务求实效,确保科协系统创建示范活动依规
有序开展。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国科协所属相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中国科协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坚持质量标准。要严格清理政策,认真把握清理范围、依据、标准、程序,不得曲解政策、擅自变通、标准不一,对应取消的活动一律取消,能合并的活动一律合并。要实现全面覆盖,确保清理范围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不发生瞒报、漏报行为,确保报送的创建示范活动没有遗漏。
(三)开展自查自纠。要对创建示范活动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提出建议保留、建议合并、建议取消三类处理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填写《创建示范活动清理情况汇总表》《拟保留或合并的创建示范活动基本信息表》(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详见附件2、3)。
三、材料报送
(一)请于2018年4月27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和《创建示范活动清理情况汇总表》《拟保留或合并的创建示范活动基本信息表》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至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同时报送电子版(word版、excel版)。
(二)请在自查自纠报告上,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
(三)没有开展创建示范活动的部门、单位,请务必来函说明。
联 系 人:宋维嘉
联系电话:(010)68578091 13522910698
电子邮箱:rencaigongzuo@cast.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100863)
附件:1.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有关注意事项
2.创建示范活动清理情况汇总表
3.拟保留或合并的创建示范活动基本信息表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2018年4月18日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国科协所属相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中国科协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坚持质量标准。要严格清理政策,认真把握清理范围、依据、标准、程序,不得曲解政策、擅自变通、标准不一,对应取消的活动一律取消,能合并的活动一律合并。要实现全面覆盖,确保清理范围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不发生瞒报、漏报行为,确保报送的创建示范活动没有遗漏。
(三)开展自查自纠。要对创建示范活动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提出建议保留、建议合并、建议取消三类处理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填写《创建示范活动清理情况汇总表》《拟保留或合并的创建示范活动基本信息表》(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详见附件2、3)。
三、材料报送
(一)请于2018年4月27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和《创建示范活动清理情况汇总表》《拟保留或合并的创建示范活动基本信息表》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至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同时报送电子版(word版、excel版)。
(二)请在自查自纠报告上,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
(三)没有开展创建示范活动的部门、单位,请务必来函说明。
联 系 人:宋维嘉
联系电话:(010)68578091 13522910698
电子邮箱:rencaigongzuo@cast.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100863)
附件:1.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有关注意事项
2.创建示范活动清理情况汇总表
3.拟保留或合并的创建示范活动基本信息表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2018年4月18日
附件一 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有关注意事项 |
附件二 创建示范活动清理情况汇总表 |
附件三 拟保留或合并的创建示范活动基本信息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