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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公告

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关于组织推选2023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未知作者:-1 发布时间:23-06-09 编辑:
学会各分支机构、会员单位、省级植物保护学会:
  为做好2023年院士候选人推荐(提名)工作,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3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函组字〔2023〕53号,附件)文件精神,中国植物保护学会现组织开展2023年两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程序和名额
  1.中国植物保护学会为推选单位,可向中国科协推选院士候选人,推选名额不限。
  2.具有向中国植物保护学会推选资格的机构为:学会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省级植物保护学会。按照业务管理权限,省级学会推选工作须由省级科协负责统筹把关后,报送至学会秘书处。
  3.中国植物保护学会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1. 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候选人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学风正派,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了系统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成就,并为中国科学技术事业或人类文明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中国公民,可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
  2.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候选人应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
  3. 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 凡2017、2019、2021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3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5. 因品德失范、严重学术不端和违反科技伦理等问题受到处理的人员,以及因违纪违法等问题受到处理且尚在影响期内、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不得作为院士候选人。
  6. 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以及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企业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等技术负责人及所属研究机构负责人可视情况适当放宽。
  7. 可推荐(提名)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中国籍学者、专家,具体参照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有关要求执行。
  三、材料要求
  为进一步为科技工作者和推选单位减负,候选人注册智慧系统,仅需在线填写有关内容和上传附件材料“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https://kecaihui.cast.org.cn,以下简称智慧系统),并提交必要的签字盖章纸质材料,凭“推荐码”于2023年6月25前提交至推选单位(具体以系统提示为准,推荐码请推荐单位于2023年6月15前联系学会秘书处索取),具体操作流程见智慧系统通知公告栏《中国科协2023年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指南》。
  1.所有推选工作材料和候选人材料应由推选单位报送,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2.报送的纸质材料必须与相应电子文件完全一致,以智慧系统生成的为准。
  3.纸质材料请报送至中国植物保护学会秘书处,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于6月30前寄出,恕逾期不候。
  四、联系方式
  中国植物保护学会秘书处
  联 系 人:胡静明  冯凌云  郑传临
  联系电话:010-62815913  62811917 62818075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科院植保所行政楼210
  邮    箱:cspp62@163.com
 
中国植物保护学会
2023年6月7日
附件: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3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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